專家表示:美方無權信口指責中國強制高技術轉讓
2020-09-02 17:07:18
在“301”調查結果中,美國指責中方盜竊知識產權、強制高技術轉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表示,美方說法無異于信口雌黃。
他認為,在美國“301調查”報告中,即沒有證據證明中國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必須轉讓技術給中國合作伙伴,也沒有證據證明中國違反其在世貿組織做出的承諾,以技術轉讓作為外資市場準入的前提條件。因此,美方無權信口指責中國侵強制高技術轉讓。
美方所指技術轉讓問題,不是政府行為,而是企業間的合同問題。兩國企業之間的合作,平等互利,各取所需,是一個雙方自主決策的過程。美國企業對華技術轉讓是正常的商業行為,是企業雙向選擇和自主決策的結果,不能把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視作政府采購的強制行為。
市場準入與強制技術轉讓是截然不同的問題。美國指責中國的合資合作要求、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序,實質是針對中國的市場準入制度,與強制技術轉讓無關。美方這樣做明顯是混淆概念。
近些年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建設不斷完善。加入世貿組織之后,中國主動完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相繼修改專利法、商標法及反不正當競爭法,并正在加緊著作權法的修改。花費3年時間建立3個知識產權法院和15個知識產權法庭,有效提高了中國知識產權的司法水平。除此之外,還實施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提高全民知識產權意識。2017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超過130萬件。商標注冊更是大幅提升。
劉春田指出,知識產權既是一種財產,也是一種企業競爭手段。在互聯網時代,技術發展迅速,重疊與沖突難以避免。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企業之間知識產權糾紛層出不窮。高技術領域權利關系錯綜復雜,爭議司空見慣,幾乎成為規律。尤其知名大企業之間,知識產權更是糾紛、訴訟頻發。在法治社會中,這些都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而非政府插手可以奏效。美國既是市場國家又是法治社會,他相信美國政府應該明白這個基本道理。
最后,他補充說,在市場經濟中,尊重經濟運行的基本規律和法治才是正確選擇。知識產權屬于私權,私權糾紛自有法治渠道。因此,面對企業之間的跨國糾紛,美國政府棄正常的合法途徑和國際規則不用,單方面動用其國內法律“301條款”,把國家當成制裁的對象,有違法治,實屬任性妄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