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要有知識產權“先行”意識
2020-09-02 17:07:24
商標具有識別性,從企業選擇它起,伴隨智力勞動的不斷投入,其作用不再局限于區別與其他同行間的差異,它也將成為一種無形資產,為企業帶來豐厚的利潤。由于其所蘊含的這種利潤,近些年來,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越來越受企業重視,商標糾紛案件不斷發生。換句話說,過去是廣告戰與價格戰,現在企業更多的是通過商標戰、專利戰來爭奪市場。
對于許多國內企業來說,商標被惡意搶注的恐懼仍然揮之不去。早在2006年,北京老字號“王致和”就被德國一家公司搶注。此外,“紅星”二鍋頭成了歐盟的品牌,“英雄”牌文具也變成了“日本貨”,“同仁堂”、“大白兔”等也都曾被搶注。面對國外品牌提出商標異議或無效宣告時,國內企業往往會擔心陷入曠日持久的訴訟,最終選擇妥協。
在這樣的背景下,企業應該要有知識產權“先行”的意識。
首先,企業要避免“搭便車”、“傍名牌”的現象發生。一些企業出于成本等其他方面的考慮,在初創期申請商標注冊乃至運營、營銷,往往會打擦邊球,借用著名品牌打開市場。盡管“搭便車”在短期內有作用,但一旦遭遇商標擁有者維權,可能就會前功盡棄。所以,企業要想在商標糾紛中立于不敗之地,就必須有正確的認識,投入力量,發展自己的品牌。
其次,企業要有“防御性注冊保護”的思維。如果企業已在市場上創造了相當的份額和知名度,應當進行防御性的注冊,避免惡意競爭,尤其是那些打算在國際市場上競爭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