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博商標不能隨便用的
2021-08-05 16:39:37
由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涂雄偉和應雪萍、王彩芬等人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兩起案件,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犯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涂雄偉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分別判處應雪萍、王彩芬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涂雄偉以個人獨資成立文達四海中心銷售各類紀念卡冊。去年3月起,他從北京某市場以每套600元至750元不同價格,陸續購進假冒上海世博會會徽等注冊商標的紀念冊,指使其公司業務員采用隨機方式向全國撥打電話,謊稱上述產品為世博高檔珍藏品,以每套人民幣398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至案發,共郵寄推銷各種紀念冊179套,非法經營額達人民幣70萬余元,其中已收貨款人民幣11萬余元。
2010年6月,應雪萍、王彩芬等人從上海城隍廟小商品市場購入大量印有海寶圖形標志商標、上海世博會會徽標志的帽子、水晶海寶等商品銷售。同年6 月4日,上海市公安、工商部門在上述地點查獲其待銷售的商品5.8萬多件,經鑒定,上述商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人民幣138萬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