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品牌靠搶行不通
2021-08-05 16:40:56
現在的時代是知識經濟時代,最大的特點就是知識資源成為經濟發展的第一要素。物競天擇,優勝劣汰,誰沒有掌握更多的知識產權,誰就要被淘汰;誰不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誰就要受制裁。在不如現代化知識產權時代其過程也并非一帆風順,商標被搶注,被侵權都是許多企業面臨的頑疾。
商標搶注已經成為一種現象。應該說時下人們商標意識的覺醒是好事。一看就記得牢、記得住,非但能夠對自己的商品進行宣傳,還能夠實現贏利。正是瞅準這一點,某些人才爭相搶注。可是悖論產生了,當很多人為了搶注而搶注,必須分清商標注冊與商品品牌這二者的涵義,即商標注冊歸商標注冊,而商品品牌就是商品品牌。
一段時間以來,就在議論競爭力是搶出來還是做出來,而其實,這本身就不應該是個問題。市場經濟中,所謂商標,代表著一個企業的形象,同時向潛在的消費者傳遞著某種信息,對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品牌,作為商品價值鏈的一種商標或名稱標識,則是商品內在質量價值的凝結,實際上體現的是一種以標識形象構成差異化的市場價值,直接表現為一種市場創造力。
就以“軋神仙”步入知識產權時代為例:由政府主導的 “軋神仙”活動已開展10余年,而此期間,內容、范圍、區域又不斷擴大,直至成為老百姓的狂歡節,“軋神仙”元素更是不斷擴大,滲透在方方面面……全憑自己一點一滴地全部做出來,而只要一提起大型民俗活動,就不由讓人想起金閶區的“軋神仙”,此即忠誠度,不可替代,這就是品牌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