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隱名是為共建和諧?
2021-08-05 16:42:02
我國對于有關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執行大掃蕩,然而我們發現這種違法現象沒有結束,反而越發的迅猛,這是為什么呢?近日,國家工商總局通過官網公布2010年工商機關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十大典型案例似乎給了我們一個啟示,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案例涉及違法企業名稱等信息全部被隱去,而換之以“×”來代替。此次公布的案例由工商總局商標局提供,但該局并未解釋隱去企業名稱的原因。此前有工商局內部人士曾對記者解釋說,公布典型案例是為了增強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不公布企業名字主要是從社會穩定出發,共建和諧的考慮。
報道所述這位“工商局內部人士”對工商系統不公布商標違法違規企業名稱做法的解釋,顯然是荒謬的。無論個人還是企業,如果違反市場經濟規則,并受到政府或司法部門處罰,那么承擔由此可能蒙受的信用(商譽)損失,是完全應當的,當事人或企業才可能意識到守法遵規、信用的重要性。
換句話說,如果違法違規者不用承擔此方面的代價,只需要認罰交錢,那么必然會減弱當事人或企業的規則意識,在其確定商標違法違規可以帶來更大收益、即便被抓也不損害信用的情況下,非常可能鋌而走險。這樣一來,消費者連市場上坑蒙拐騙的主體是誰都不知道,怎么能增強所謂維權意識和能力?
“工商局內部人士”這一番無比虛弱的解釋,就因為無法找到充分依據,而不得不將市場管理這樣普普通通的行政事務,往政治術語上靠——社會穩定是個寶,法條政策理由不用找。
違法案例發布,不附帶具體的企業名稱,只以“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音響有限公司”、“成都××貿易有限公司”等提法公開。這種方式當然保護了涉事商標違法違規企業,好像給了企業經營者一個幡然醒悟、回頭是岸的機會,但確實是對其他所有可能被公眾聯想、聯系到的同類同行企業的不公平。消費者必然按照“北京××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廣州市××音響有限公司”等名頭,進行主觀猜測,猜來猜去,總會覺得不靠譜,又無法獲得權威驗證,只好設法規避、減少與所有“嫌疑”企業的交易。無辜企業商譽和利益受損,這難道有助社會穩定?又或者,工商局干部覺得這樣的“智力游戲”、“猜謎游戲”極其有趣,給廣大群眾制造了諸多歡樂,所以產生了和諧?




